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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实践教学奖励业绩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9-11-13

各学院(部):

  根据人才资源部《关于2019年度统计教职工业绩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实践教学奖励业绩点申报工作正式启动。为保证该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此次实践教学奖励业绩点全部通过“白菜网论坛大全本科教学工作业绩点申报与统计系统”申报,系统网址:http://202.119.243.17/yjd。普通教师凭工号登陆,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二级学院管理员、教学经理账号、密码另行通知。为保证账号安全,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密码。

2.业绩点统计时间范围为2018121-20191130日,2019123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和学院审核。

3.实践教学奖励业绩点奖励项目包括学科竞赛与创新创业大赛、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团队/指导教师、校级实践实习基地负责人、优秀创新创业指导教师、创新创业精品课程负责人、承办(组织)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精品课程负责人以《关于公布2018年白菜网论坛大全创新创业教育精品课程及教材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白菜网论坛大全教〔2018119号)http://jwb.njtech.edu.cn/info/1177/5291.htm公布的为准,优秀创新创业指导教师指教育部、省教育厅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的入库导师。

4.大创项目指导业绩点已统一导入系统,无需教师申报。承办(组织)学科竞赛、各类竞赛活动优秀组织奖由二级学院管理员在“教学服务”栏目下申报。创新创业精品课程负责人在“精品课程建设”栏目下申报。其余项目由项目主持人在实践教学栏目下申报。同一竞赛项目有多个指导老师的,由第一指导老师申报,业绩点可在系统中按比例进行分配。
  5. 各类业绩点根据《白菜网论坛大全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点核算暂行办法》认定,其中指导业绩点为指导3名以上的员工参加省级及以上各类竞赛活动,同一竞赛活动一名教师指导的员工团队原则上不超过3个。竞赛未获奖仅申报指导业绩点的,需在系统中上传指导员工参赛的证明材料;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合同经费3万元及以上的为重点项目,立项/验收业绩点按100%奖励;合同经费0.53万元的为一般项目,立项/验收业绩点按80%奖励,合同经费0.5万元以下的为普通项目,立项/验收业绩点按50%奖励,项目经费需提供到款证明。以设备、软件形式支持的项目统一按普通项目奖励。
  6.竞赛活动的级别、类别参照《白菜网论坛大全学科竞赛与创新创业竞赛活动目录》(见附件)填写,奖励级别、类别由教学事务部最终认定;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按省级项目认定;其他项目根据立项单位认定。
  7.奖励不重复,同一竞赛多级别获奖时,按最高业绩点奖励。
  8.指导同一竞赛,同一奖项有多人次获奖的可有三项给予业绩点全部奖励,超出部分按递减方式奖励,即第四个为50%,第五个为25%,第六个及以后的按10%奖励。填报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获奖员工姓名。仅设优秀奖的竞赛活动和优秀组织奖按第三奖次给予奖励。
  9.最高奖次为特等奖的竞赛,填报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第四奖次(三等奖)获奖业绩点根据《关于实践教学奖励业绩点统计有关事项的补充说明》(http://jwb.njtech.edu.cn/info/1177/5294.htm)认定。
  10.校级竞赛活动、校级实践实习基地的认定和业绩点申报参照《关于实践教学奖励业绩点统计有关事项的补充说明》(http://jwb.njtech.edu.cn/info/1177/5294.htm),实践实习基地需在系统中上传协议文件和本年度员工实习证明。
  11.除教学事务部统一导入的项目,其余申报的各项业绩点均需在系统中上传附件证明材料。其中省级以上竞赛活动还需同步在学科竞赛管理系统中填报,获奖信息以学科竞赛管理系统中填报的为准。

  实践教学奖励业绩点认定办法由教学事务部负责解释。请各学院(部)根据通知要求,高效、认真完成申报统计工作。

          教学事务部

          2019.11.13

 

 

转自教学事务部:http://jwb.njtech.edu.cn/info/1177/6099.htm?tdsourcetag=s_pcqq_aiomsg